政府法制

博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18:10 来源: 博州民政局  点击:[ ]

近期,根据自治区有关通知要求,博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清理、督导检查、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迅速开展以村“两委”干部近亲属、县(市)乡(镇)干部近亲属、民政干部近亲属、财政供养人员家庭为重点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检查“人情保”、“关系保” 及资金发放过程中的等违规违纪问题。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调查备案“四类”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人员405户639人,通过清理整治调查出因患有重病、重度残疾等原因纳入低保,符合低保政策需要备案保留低保的有309户487人,因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领取养老保险、享受“五七工”工资等原因,家庭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清退的96户152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博州及县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做了统一安排部署。部分县市、乡镇(场)均陆续召开低保清理动员会,学习传达清理整治方案,明确要求,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宣到位营造清理整治氛围浓厚。各县市通过驻村工作队、包联干部入户、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清理整治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三是认真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建立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博州民发〔2014〕20号),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严格清查和登记备案,坚决治理各级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四是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为乡镇(场)民政办和各村队驻村工作队联合行动,对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家庭进行入户复核,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通过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摸底清理,对部分家庭生活条件好转进行变更调整,对部分家庭中有重病、重残无劳力的人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保留。五是加强工作监督检查。为了全面掌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博州部分县市民政部门分组分片检查指导各乡镇(场)低保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清理整治效果,为打造“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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