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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K4563570-X-2017-1229003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博州政府 文    号: 博州政办发〔2017〕1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7年12月20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博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的批复》(新党编〔2017〕111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隶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承办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承担中心所属场馆及其他文体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设3个内设机

构(相当科级)。

㈠综合业务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督办重要事项;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固定资产、人事、财务、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单位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

㈡市场经营科

负责接洽文体赛事、文体演出等经营性活动;负责场馆和商铺的经营管理;负责场馆的对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㈢场馆管理科

负责场馆的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为各类活动提供场地;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赛事,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咨询;对物业、安保、保洁、灯光、音响、LED设备调试等托管工作进行监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暂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从自治州体育中心连人带编划转),今后结合自治州机构编制实际,人员编制逐步调整至1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职数3名(1名科级职数由州体育中心划入)。

四、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体育中心。

五、 附则

本方案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